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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观刈麦》名句赏析:
"今我何功德,曾不事农桑。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"
这段抒情的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,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,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,诗人由农民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,心情不能平静。诗人在那个时代能与农民对比很难得,这种对比,很新颖精警,难能可贵,因而更显出这首诗的思想高度。
《观刈麦》
白居易
田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陇黄。
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。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
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。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
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。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
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
今我何功德,曾不事农桑。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
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
译文:
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,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。夜里刮起了南风,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。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,儿童手提壶装的水,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,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。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,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。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,只是珍惜夏日天长。又见一位贫苦妇女,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,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穗,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。听她望着别人说话,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。因为缴租纳税,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,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。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,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。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,到了年底还有余粮。想到这些内心感到惭愧,整天也不能淡忘。
创作背景:
《观刈麦》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。这首诗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(805年)至元和二年(806年)间,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(今陕西省周至县)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、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。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、征收捐税等事。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,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。
作者简介:
白居易(772~846),唐代诗人。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。生于河南新郑,其先太原(今属山西)人,后迁下邽(今陕西渭南东北)。贞元进士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。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,得罪权贵,贬为江州司马。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,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,后官至刑部尚书。在文学上,主张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,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。其诗语言通俗,人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和元稹并称“元白”,和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。
唐代诗人白居易,晚年号香山居士,设计杜甫之后,唐代又一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,他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,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。著名诗作有《钱塘湖春行》,《琵琶行》,《长恨歌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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